教学督导评估教师,有几个明确的标准。一是教学目标是否达成。每节课结束后,抽查几个学生,看他们是否能说出这节课的主要内容,是否能完成课后练习题。如果大部分学生都掌握了,说明目标达成了。
二是教学方法是否有效。评估教师是否根据不同的内容采用不同的方法,比如讲概念时用定义加例子,讲公式时用推导加应用,讲难点时用分解加重复。如果教师一直照本宣科,学生听着容易累,效果就不好。
三是课堂管理是否到位。看教师能否及时处理课堂上的突发情况,比如有学生说话,是否能快速让他安静下来,又不影响课堂进度。课堂纪律好,学生才能集中注意力。
四是作业设计是否合理。检查教师布置的作业是否有层次性,有没有基础题、提高题,是否能让不同水平的学生都有收获。作业量也要合适,一般初中学生每天各科作业加起来不超过 1.5 小时,高中不超过 2 小时。